根据工作需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现委托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5名,派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2、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2000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品行良好。
3、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法律、计算机,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可直接进入面试,体检合格后按岗位分配,报名人员超过招聘人数1:2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一天时间)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鲁山办事处(老城大街县政府对面老就业局一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有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名咨询电话:0375-5051788、0375-505168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1、笔试: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写作能力;成绩总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招聘15人。
五、薪酬待遇:
最终录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
六、用工方式:
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信息在鲁山县广播电视台、平顶山市中业人力微信平台同时发布。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鲁山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