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出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表决了有关事项

2018年09月25日 13:36来源: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9月22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作出关于召开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莲叶,副主任王三槐、张淑敏、李留根、王国锋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红旗、副县长王献春、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和县监察委、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县人大机关委室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向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代表团组建意见及正副团长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值日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监票人员名单(草案)等有关事项。会议对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进行了通报。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

姚莲叶在会上强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是今年的第二次人代会,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事关地方国家政权建设,事关平顶山长远发展。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力量统筹好、把任务对接好、把细节把控好,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工作。(王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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