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再次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紧急会议

2017年07月28日 20:30来源:鲁山教育视窗

我县再次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


专项治理工作紧急会议


7月28日上午,我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紧急会议在县教体局东三楼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史晓天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主管防溺水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中心校校长和县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目标办主任刘克锋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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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县综治办主任陈朝辉同志传达了近期省、市联席办有关防溺水工作的文件通知和有关领导对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了我县“7.26”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情况。2017年7月26日下午5时许,鲁山县马楼乡苏庄村附近一挖砂水坑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溺亡者郭XX,9岁,马楼五小四年级学生;郭XX,12岁,马楼五小五年级学生,系马楼乡良西庄村人。当天下午弟兄俩在其外公黄某带领下到沙坑里洗澡,弟兄两人抱住嬉水时不幸溺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救援。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铎月,县政府副县长史晓天立即安排县综治、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和马楼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打捞工作。当日19时许,两个溺亡未成年人均已打捞出来!当晚,县综治、公安、应急、教育、水利等有关部门及马楼乡政府已介入事故的善后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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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马楼乡、水利局、河务局和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防溺水工作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最后,县政府副县长史晓天同志就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史晓天指出,当前正值盛夏,全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7.26”溺亡事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的防溺水工作敲响了警钟。县委书记杨英锋、县长李会良对防溺水工作高度重视,“7.26”溺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严防死守,坚决遏止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再次发生。


    史晓天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思想认识务必更加到位,务必从溺亡悲剧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绝不能因为放假而放松学生安全这根弦,切实把学生安全工作做细做实,要严防死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二是防范措施务必更加有效。防溺水工作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日常巡查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覆盖。三是责任落实务必更加严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史晓天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职责,按照“尽责免责、失职追责”的防溺水工作要求,对发生责任溺亡事故的,要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要予以通报乃至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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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各单位回去后要立即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防溺水工作紧急会议,传达县防溺水工作紧急会议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史晓天副县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汲取“7.26”溺亡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动员基层群众,充分发挥村两委和社区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我县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再次发生,努力为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环境,为鲁山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百姓的幸福平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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