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县“幸福城”强力拆违下违建谁是幕后推手

2019年05月09日 18:26来源:经济视野网

 在河南省鲁山县一个房地产项目没有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就开工建设,并且从开工到高楼拔地而起监管部门集体失声,一路绿灯。更诡异的是,在鲁山县强力拆除违法违规建设的大环境下,这个“带病”项目竟能顺利建设施工,而在项目违建背后确是巨额土地税费流失;这是监管部门不作为,选择性执法的表现和结果。违规项目公然违建叫板鲁山县委县、县政府的拆违执法,究竟谁是幕后推手?是否有利益输送?疑团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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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记者看到这个公示牌为幸福城项目三期三幢主体工作已竣工,正在进行楼外安装。公示牌显示:项目由鲁山县幸福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筑面积77166.83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

  据目测,该项目目前共建设三幢17层住宅楼,商铺郡楼三层,住宅14层,共约近200套住宅,几十间门面商铺。项目东南部位还有一幢未建。整体项目按照目前该县房价市值约3亿元。

  对此,原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杨姓工作人员在汇报局领导后称,该项目没有办理相关土地用地手续,目前纪检部门正在查处。原鲁山县规划局也确认,幸福城三期所在的土地上,到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申报项目,更不存在审批任何规划许可。以上两部门近期已整合为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记者试图采访该局高占涛局长,被告之领导都很忙。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则明确,该地块项目有四期,其中在建的为三期,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由于开发商没有申报,也不清楚项目具体名称,违建应该由城市管理部门监管。

  鲁山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杨主任则表示,随后将回复查处结果,但截止发稿时未回复。

  如此庞大的违建项目是如何“逃过”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层层监管呢?背后到底有什么力量在“守护”幸福城项目呢?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鲁山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刘国朝副县长,被告之领导在外地,约访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是,至今鲁山县自然资源局、鲁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并没有被追究责任。

  对此,社会各界将拭目以待。(本网记者 张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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