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2日上午,鲁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鲁山县某酒店楼顶存在非法养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情况。
接报后,鲁山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出警,于9时到达现场并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该处确实存在无证养殖野生动物的情况。
23日上午10时河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鲁山县林业局、鲁山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红腹锦鸡2只。由于猕猴生性活泼很难抓捕,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吹管发射麻醉针,将猕猴麻醉最终顺利抓获。经检查,这三只动物精神状态良好,随后被带往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精心喂养,择日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伸出我们的双手,献出我们的爱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建设美丽家园。不非法驯养销售、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广大市民若发现有非法捕杀、贩卖、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及产品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375-5031573、0375-50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