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 鲁山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2020年01月28日 18:45来源:平安鲁山

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

鲁 山 县 公 安 局

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各种网络谣言也充斥在微博、帖吧、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为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科学做好疫情联防联控,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鲁山县公安局联合通告:


  一、广大网民对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认真判断,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在自己申请注册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或评论的,要尽快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广大网民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四、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对通过网络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望广大网民和群众发现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积极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10 (县公安局)


  举报邮箱:lsxwlxxhk@163.com


         

       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

             鲁山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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