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根据县纪委《关于全县坚持开展标本兼职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鲁纪发〔2017〕7号)文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班子全体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第二阶段剖析整改工作会。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宝山同志主持,会上杨宝山书记首先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专线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办文〔2017〕36号)。同时,对我局上报县纪委的案件剖析报告进行宣读,并从这起案件概况、案件特点、违纪违法原因及教训与警示几个方面做出汇总讲话。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徐群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项工作做进一步强调和部署。
一是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全县坚持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重点领域防控、关键环节预防上下工夫。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案例自我剖析,查实査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写出剖析整改材料,在机关公示,接受监督。二是要层层压实责任,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到位,一级抓实一级,单位和个人剖析查找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局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环节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活动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防微杜渐、慎独慎微、洁身自好。并结合实际,转变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鲁山县司法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