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鲁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县区域内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的通告》(鲁疫情防控指[2020]1号)要求,通过调阅道路监控设施及现场处罚,对2020年2月1日0时后违反通告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部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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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道路监控设施抓拍车辆
1、车牌豫DQH806,2020年2月1日,该机动车在辛集徐营卡口行驶,被道路监控设施抓拍,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2、车牌豫豫DLU975,2020年2月1日,该机动车在尧山贾店卡口行驶,被道路监控设施抓拍,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除以上两辆车辆外,被道路监控设施抓拍并处罚车辆还有:豫D1P386、豫D0372E、豫DE88S1、豫D8059S、豫DNF097、豫DUP218、豫DX5223、豫DMZ853、豫D821U9、豫DB219K、豫D81W98、豫D3R515、豫D6F195等共52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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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现场处罚车辆
1、车牌豫DCN830,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马公店村委会门口自东向西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2、车牌豫DM1812,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G311国道大马庄路口自东向西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3、车牌豫DV6899,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尧山镇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4、车牌豫D616T3,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尧山镇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5、车牌豫DZ8503,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尧山镇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6、车牌甘AUE608,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尧山镇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7、车牌豫BRH766,2020年2月2日,该机动车在尧山镇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分3分,罚款100元。
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特别提醒
根据鲁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县区域内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的通告》(鲁疫情防控指[2020]1号)要求,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全县内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巡逻,对在辖区内城乡道路上违反禁令上路行驶的车辆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同时,交警大队将严格查处故意遮挡、污损车牌以逃避道路监控设施抓拍等行为。
现在是非常时期,禁行乃是非常举措,平安是最重要的,为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违反禁令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大队将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