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出台六项举措 激励关爱一线抗疫工作者

2020年02月10日 09:51来源: 鲁山党建微讯

2月9日,中共鲁山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县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采取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综合形式,进一步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和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者冲锋在前、担当作为,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注重发现培养,加强考察识别。《办法》强调,要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表现优秀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及时发展入党。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荐人选。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直接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

树立鲜明导向,优先落实奖励。《办法》指出,要加大职称评定、考核奖励、评优评先倾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人员,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等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项目,按照公务员奖励工作有关要求,对在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优先推荐记功和嘉奖。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优先推荐评选相关荣誉。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要将疫情防控斗争表现作为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同等条件可以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现好的平时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强化关心关爱,注重典型选树。《办法》要求,要关心关爱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充分利用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做好对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关爱慰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干部,优先推荐评选“五好党员”、“五型干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县直单位优先推荐评选“五佳”县直单位;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乡镇(街道)优先推荐评选“五优”乡镇(街道);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村(社区)优先推荐评选“五面红旗”村(社区);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家庭优先推荐评先“五星”家庭;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队员),在评先评优及扶贫标兵评选中给予优先推荐。

《办法》还提出要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材料报送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