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10时许,违法嫌疑人刘某在鲁山县向阳路中段鲁山县鲁阳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检查点,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不听劝阻,拒不佩戴口罩,并辱骂工作人员。
接警后,鲁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刘某带离现场至局执法办案中心。违法嫌疑人刘某(女、汉族、49岁、鲁山县下汤镇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月17日,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全国人民都认识了,才判了六天太轻了,简直是女土匪,应该撤销她公务员职务,在国家危机时做为一名公务员竟然无识法律,无识疫情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