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鲁山县砂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辖区内砂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年4月29日,鲁山县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谭小林、曹天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对辖区内的砂石企业进行复查。
谭小林一行5人先后来到鲁山县冠合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鲁山县鼎立工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鲁基实业有限公司、鲁山县泰亨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本次复查重点围绕2020年4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组对我县砂石企业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展开,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进行实地查看,检查企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现场电路设施安全等,确保企业在正常基建以及试生产期间不出问题,并要求企业加快竣工验收进度。
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要求企业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源头关,发挥好“头雁”带头作用;要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警钟长鸣,杜绝各类违规违法施工行为;要规范好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语,确保砂石企业生产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