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县委书记杨英锋到辛集乡郝村村、马庄村调研指导巡察村(社区)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叶锐陪同调研。
每到一处,杨英锋都认真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别同巡察组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亲切交谈,询问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巡察工作中是否遇到困难等情况,对巡察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杨英锋指出,村级巡察制度是加强基层党建尤其是村(社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加快乡村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杨英锋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巡察村(社区)工作要从群众的热点、难点破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民生问题要高度关注,要通过巡察村(社区)工作的开展,有效推动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二要提升巡察质效。要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促进村(社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抓好村(社区)巡察问题整改,及时做好反馈,做到边巡察、边交办、边整改。乡镇党委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不仅要支持、配合好巡察村(社区)工作,还要注意及时听取行政村整改情况报告,对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既要看到表象也要发现规律,不仅要解决好个性问题,还要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好解决方案,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县委巡察部门要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探索规律,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既要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又要做好“回头看”工作,把巡察的作用凸显好、发挥好,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让基层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对巡察成效进行归纳梳理,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巡察使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马松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