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交警大队连续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7年10月17日 11:45来源:鲁山交通管理

    为加强十九大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鲁山县交警大队始终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把交通事故追逃工作作为十九大期间交通安保重点工作,从重从快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打消了逃逸者的侥幸心理,保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运用综合侦破手段,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查获力度,截至目前,鲁山共发生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这几起逃逸案件,不是现场无遗留物品,就是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经过强力攻坚,已全部破获,肇事者已全部归案,取得了交通肇事逃逸案发一破一的好成绩,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08月14日23时25分许,犯罪嫌疑人雷某驾驶爱玛两轮电动车沿文兴路由东向西行至鲁山县产业集聚区文兴路与鲁兴路交叉口西侧时撞住行人赵某,事故造成赵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雷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雷某归案,该雷被我局刑事拘留,现该案正在办理中。

    2017年8月28日2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徐某驾驶无号牌红色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沿242省道自东向西行驶至鲁山县辛集乡大浪河桥东30米处时,撞到路上行人刘某,致刘某现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徐某驾驶车辆逃逸。经大量工作,犯罪嫌疑人徐某已经归案。

    2017年09月17日21时28分,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31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鲁山县张官营镇前城村“中国邮政便民服务”前路段时,将摔倒路上的韩某碾轧,致韩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本亮驾车逃逸。2017年9月18日伤者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工作,张某已经归案。

    2017年09月28日09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侯某驾驶豫二轮摩托车,沿24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鲁山县瓦屋镇健康路口时,与同向行驶左转弯雷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侯某驾车逃逸,雷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工作,犯罪嫌疑人侯某已经归案。

   以上四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均在侦办中,办案民警不懈努力,运用综合侦破手段,案件均已侦破,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法律追究,彰显了公安机关的威力,稳定了受害家属的情绪,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警大队再次提醒,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及时报警,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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