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林业局连续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

2021年01月26日 18:12来源:鲁山林业

1月22日上午,接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鲁山工区刘顺阳经理电话,称“在高速公路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只受伤猫头鹰。”我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迅速前往救护,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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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上接到尧山镇村民救护电话,我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护,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饥饿体弱迷途。

23日上午,接让河乡派出所救护电话,称救到一只鸟,我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该鸟腿受轻微伤。

县林业局为以上救护者发放了荣誉证书。目前,以上救护的野生动物均采取隔离、观察、喂养、治疗,待恢复体力后放归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或者疾病威胁,以及受伤、迷途、被困时,应当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送达附近有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保护措施。误捕野生动物的,应当无条件放生。遇到困难不能自行解决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或者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援。

鲁山县林业局:0375-5031573  1350341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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