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首场培训会在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举行,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等职务的王红建教授以“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制度与实践”为题,和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高检院专家人才库专家,平顶山学院客座教授的闫海潮检察官以“公益诉讼的程序法理”为题作了宣讲培训。
培训会上两位教授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背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内外环境、对《行政诉讼法》新增条文的解读、公益诉讼实践中的案件范围、诉前程序如何发挥实质作用,公益诉讼的性质、公益诉讼与传统私益诉讼的区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法理等内容,系统透彻、深入浅出,在现场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表示,要按照公益诉讼的要求,深入学习公益诉讼的理论知识,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际,提升公益诉讼的业务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边的良好生态、生活环境。
培训会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孙朋主持。平顶山市检察院民行处一行5人、各县区院民行科代表、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及中层正职以上干警,50余人参加培训会。
此次培训会由于参会人员的积极互动探讨,会议结束了半个小时,仍有部分参会人员不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