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南召县男子王某在郑州市一工地上干活时,顺手将一辆共享单车装到了自己驾驶的轿车上,本打算带回老家使用,结果途中遭遇民警。5月12日下午,王某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当时我们在辖区交口村巡逻,在查询可疑车辆时,发现对方有盗窃嫌疑。”鲁山县公安局熊背派出所一名民警说。 5月11日18时许,熊背派出所所长霍春来带领民辅警在辖区交口村一带开展巡逻,发现一轿车后备箱开启,后备箱中放置一辆黄色自行车,行迹可疑,遂拦停车辆对其进行盘查,发现该车后备箱装有一辆喷有“美团单车”字样的黄色自行车。
经询问,驾驾驶人王某承认该车系其在郑州市一家工地上干活时顺手所盗。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