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鲁教体(2018)216号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18】53号)、《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知》(平教普【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鲁山县普通高中统招生的录取
按照报考志愿和中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鲁山一高552分(不含分配生),鲁山二高480分,鲁山三高340分,江河高中403分。
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40分
二、鲁山一高分配生的录取
2018年鲁山一高分配生计划1442人,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97分(一高统招分数线下降55分)。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具体指标见鲁教体(2018)158号文件),按照中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初中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录满学校分配的指标为止,如有并列名次一并录取。
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分配生招生计划如未完成,计划余额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录取。录取时依据中招成绩从高到低在全县范围内依次录取具备分配生资格且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录满计划余额为止
三、鲁山三高志愿征集
鲁山一高、鲁山二高、江河高中已经完成招生计划,鲁山三高招生计划余额为44人。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
(一)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参与志愿征集:1、在我县报考,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没有被我县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2、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3、中招成绩在340分以上(含340分)。
(二)志愿征集办法:2018年7月30日18:00前,考生带准考证到鲁山三高报名,填写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三)录取办法:报名结束后,依据报名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余额为止
(四)各初中必须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到本校没有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每一位考生。学校没有按要求通知考生造成考生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由考生所在学校承担责任。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