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鲁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报名人数与各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报考比例需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的要求,现将需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公告如下,请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8月7日中午12点前到县教体局人事科改报岗位,也可通过电话短信方式改报,信息格式如下:
姓名xxx因报考岗位取消,本人改报xx 乡xx中(小)学xx学科。
鲁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18.8.6
文字 / 鲁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 / 安彦瑾 微信/ yyjn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