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治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确保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健康成长,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团县委共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整专项活动。
4月17日,鲁山县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在鲁山一中举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市委综治办副主任郭万景,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文新,团市委副书记刘海亮,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军慧,县领导张铎月、王国锋、史晓天、李斌、闻延菲等出席仪式。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同志讲话
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史晓天同志讲话
鲁山一中学生代表宣读倡议书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同志讲话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铎月同志讲话
张书记在仪式上强调,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前提是解决认识问题,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要统一思想,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要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形成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局面。
参加仪式的领导和同学们在防止校园欺凌警示墙上签字。
仪式结束后,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干警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课。
下一步,团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加强与检察、教育部门协作,建立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保护和救助工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