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晚21时58分,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张店乡李村群众李某报警称:自己的丈夫在家门口遭遇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110指挥中心指令交警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接警后,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值班民警任书召等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由于当天一直下着雨,事故现场未发现任何人员和物品。任书召迅速同报警人取得联系,经询问得知受害人冉某于19时20分许被车辆撞倒后,家人未发现其有明显外伤,便招呼家人和邻居将其抬回家中,一直沉睡,两个小时过去仍未发现冉某有任何动静,脸色逐渐变差,便请医生过来观察治疗,发现冉某已经无生命体征,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得知该情况后,任书召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并组织人员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人员对事故现场周围的视屏监控进行调取,一路对周围群众开展走访排查。
经过一夜的紧张工作,4月14日凌晨,一名事故目击群众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称4月13日19时左右,他隐约看到一辆三轮摩托将一名路人撞倒。得此线索后,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民警集中攻坚,对调取的视频进行细致观看,甄别确定事故车辆的颜色和型号。
确定事故车辆后,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警种警力开展海量排查,直至4月17日,侦查人员在张店乡雷叭村村民张某家中发现肇事车辆豫D1CXX7农用载货三轮车,且右转向灯有新折断痕迹,经比对,该车为肇事车辆。侦查民警当即将张某抓获,经询问,该张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鲁山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