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公安连续奋战51小时成功破获“5.7”杀人案

2018年05月10日 18:18来源:平安鲁山

2018年5月9日晚21时55分许,在市公安局和鲁山县背孜乡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下,鲁山县公安局经过连续奋战、缜密侦查、围山搜捕,历时51小时,成功侦破背孜乡“5.7”故意杀人案。


5月7日下午18时40分许,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背孜乡盐店村群众崔某京报警称,自己的哥哥崔某铁被害死在后山脚下。接到报警后,鲁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快速反应机制,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明迅速带领相关局领导和刑侦、网监、警令、派出所等单位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走访排查、线索搜集和证据固定等工作。并现场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温卫杰任组长的5.7命案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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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民警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和周密的走访排查,并连夜对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研判,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背孜乡盐店村李某(男、汉族、64岁)。


确定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围绕嫌疑人去哪儿分头开展工作。经过民警汇总的各项信息,专案组民警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不可能逃跑的太远,应该藏身在嫌疑人家附近的深山里。由于该处大面积深山,专案组迅速通过发布张贴悬赏通告、向周边县市区发布协查通告、查缉布控、网上追逃和发动组织群众进山搜捕等方式开展抓捕工作。与此同时,在市公安局的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犬全部调集到案发现场,大搜捕工作全面展开。


5月9日晚21时55分,犯罪嫌疑人李某章迫于连续两天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强大的大规模上山搜捕行动,在山上躲藏五天四夜后,饥渴难耐,下山到临村一村干部家表示要投案自首,该村干部立即联系公安机关,该李被闻讯赶来的专案组民警带回。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章对自己因故与受害人发生争执并杀害受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鲁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章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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