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级政府、老百姓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近期,鲁山县食药监局针对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多、风险大等特点,进一步对我县农村集体聚餐单位进行规范。
各基层食药监所(分局)按照县局要求,层层摸底、落实责任,对各乡(镇)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和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明确了岗位职责,要求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和厨师配合做好辖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5月4日,执法人员将县局统一设计制作的第一批共120余块《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上门免费发放给农村集体聚餐单位,并张贴上墙。
在发放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同时,执法人员深入各类农村集体聚餐单位,积极向相关人员宣传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态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聚餐行为,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深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并提前3天进行申报。
通过近期我局对农村集体聚餐单位的监管,转变了我县农村集体聚餐无序无保障的旧局面,有效保障了我县农村集体聚餐环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