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动员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鲁山县森林公安局从2018年至2020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林区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为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1、垄断农村集体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行承包、侵占林地;或在林区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砂、采矿、采石等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3、有组织、有预谋的策划、煽动群众盗伐滥伐林木、盗挖活树及剥树皮等行为,达到非法收购、运输牟取暴利目的,破坏林区稳定的涉黑涉恶势力。
4、诬告陷害、围攻谩骂、打击报复涉林执法人员及农村护林员的黑恶势力。
5、在木材加工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为涉林案件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干扰案件调查,参与、包庇、纵容林区黑恶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7、其他各种形式的林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林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森林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涉林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电话举报:110或5070110
微信举报:鲁山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
电子邮件举报:lsxslga@126.com
举报箱举报:鲁山县森林公安局及赵村、熊背森林公安警务室门口举报箱
来访举报:鲁山县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鲁山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