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十一”假日旅游工作

2018年10月08日 18:32来源:鲁山旅游

“十一”期间,鲁山县旅游产品丰富,假日服务保障到位,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全县共接待游客108万人次,旅游收入3.24亿元,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一、假日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前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假日前高规格召开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假日旅游工作;印发了《鲁山县2018年“中秋节”“十一”假日旅游工作方案》《鲁山县2018年“十一”假日旅游公路沿线责任路段分包情况的通知》等文件;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建立了假日旅游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市政协副主席和县委书记杨英锋、县长李会良等四大班子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导,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统一调度、高效运转,积极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乡镇、各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有力保障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二)周密监管,保障旅客安全。加强组织监管,将旅游线路划分为5个责任段,每段明确1名县级领导现场督导;强化交通安全监管,科学评估各景区车辆、游客容量,合理设置分流地点、分流方向和分流时间节点;在加强旅游道路、车辆动态检查的同时,在重点时段、路段增加警力部署,先后出动干警800余人次,加强运力保障、安全监管和客流疏导;开展了旅游设备大检查活动,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5处;对景区餐饮场所进行了检查,规范和治理农家乐经营点177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8处,取缔无证照餐饮摊点16家,保障了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部门联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了道路沿线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对道路沿线的违法建筑、杂乱广告牌、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进行整治,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开展了节日期间旅游文化市场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烧香活动,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对全县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强迫消费和违规经营等现象,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和旅游购物欺诈行为。

(四)优化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了旅游信息发布机制,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型平台,及时发布旅游服务信息,引导游客出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投诉热线,先后处理旅游投诉10起,切实维护了游客权益;在郑尧高速尧山站服务区设立了咨询服务台,接受游客咨询2000余起,并通过散发宣传页、咨询解答、供应茶水等,为游客提供了优质的接待服务。



二、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假日经济持续升温,旅游带动作用凸显。节日期间,各旅游企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文明上岗,热情服务,加之尧山、大佛、六羊山景区门票优惠,龙潭峡18周岁以下免门票,阿婆寨景区门票五折优惠, “墨子古街杯”全国越野摩托车公开赛等活动,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全县旅游饭店、商场、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等场所消费需求旺盛,游客擦肩接踵,呈现出繁荣的节日景象。

(二)自驾车旅游强势增长,出游方式多样化。全县主要旅游景区(点)自驾车游客明显增加,尤其是有组织的自驾车明显增多,自驾游、自助游等出游形式比重较大,占出游总量的90%,团队占10%,乡村旅游接待36.36万人次,占接待人数的36%。

(三)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旅游市场井然有序。假日期间,景区工作人员提前预测、提早部署,在停车场、售票处、游步道、缆车等集散区域及时疏导,未出现游客拥挤和混乱现象;交警在交通要道和景区出入口指挥有方,车辆有序出入,未出现拥堵现象;旅游商品销售、餐饮、娱乐等经营户守法经营、公平买卖,无哄抬物价、坑害游客等现象发生;全县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四)客源市场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开展了鲁山绸、花瓷等特色商品进宾馆、进景区、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活动,并设立11个旅游扶贫专柜,展示贫困户的核桃、蜂蜜、木耳、香菇等特色商品,直接为贫困户带来经济收入万余元,打响了鲁山旅游商品品牌。很多湖北、河北、山西、陕西、安徽、山东等地的游客自驾车来我县旅游,省内游、市内游占据主流,尤其是省内周边地区游客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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