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上午,经鲁山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了鲁山县2018年河长制工作及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顺利通过省、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参加会议的有: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汤钦,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师殿永,县环保局局长、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雷虹,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王全民,县河务局局长、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梁岩军,县政府督查室主任马海岭,各河长制工作督导组组长,各乡(镇、办事处)主抓副职、相关成员单位。
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雷虹传达调整后的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王全民传达《鲁山县河湖“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行动方案》。
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梁岩军传达《2018鲁山县河长制年度考核方案》。
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汤县长作重要讲话。就做好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突出河长制重点工作时,汤县长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对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理清思路,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力推进河长制巡河工作。各级河长必须戴好“河长”这顶帽子,挑起“管护”这副担子,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乡(镇、办事处)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对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在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或涉及多部门解决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上级河长或总河长。2018年11月21日武国定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河湖非法采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特别强调指出要加快落实河道专管员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武省长指示精神,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河道专管员工作,12月3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将河道专管员名单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
二是扎实做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利部于2018年7月20日启动“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决定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此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对本辖区、本领域内“四乱问题”一定要彻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针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改、上报,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2018年年底前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按照水利部要求全面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任务。
三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专项行动。2018年10月25市政府召开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推进视频会,会上张庆一副市长传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针对我市被全省通报的几起问题(其中涉及我县2起,1起河道存在垃圾现象,1起黑臭水体水污染现象现已整改完成),市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以全国河湖“清四乱”和全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严格落实河长责任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三大行动”。 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全面落实河长制的一次重要行动,各单位责任人及乡(镇、办事处)总河长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督导调度,亲临一线组织指挥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清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立见成效。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居民的河道环境保护意识,防止乱倒乱弃、乱堆乱放等现象反弹。
四是充分做好迎检准备。12月5日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12月15日省政府将对各市、县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针对我县目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头脑清醒,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当前河长制工作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河长制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办事处),成员单位务必要按照《鲁山县2018年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方案》文件要求,查漏补缺,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此次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汤县长最后对河长制工作又强调了三点: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找准差距,及时整改;3.按照方案认真考核。
最后,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师殿永就今天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调了三点: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汤县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将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会后要立即安排部署2018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作为各自辖区河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
三、严格督导考核。参加此次督导考核的六个督导组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以河长巡河、垃圾清理、砂资源专项整治、“清四乱”专项行动、“ 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重点,督导过程中要做到不看面子、不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
各单位、各乡镇必须安排好专人集中力量抓落实,林业、住建、农业部门《2018年河长制三年工作任务方案》以及各乡(镇、办事处)河道专管员名单务必于12月2日前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由县河长办统一汇总上报。同时,按照会议安排,12月4日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督导组对我县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