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鲁山县最后一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痊愈出院,至此,鲁山县人民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部清零。
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就医需求,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鲁山县人民医院精心安排、部署落实日常就医“复医“事项,为群众就医保驾护航。
医院将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动、逐步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门诊诊疗
2020年3月2日起,医院门诊对除急诊、发热门诊外的所有门诊科室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
一、预约挂号
1、根据《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7号)要求,医院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肛肠科除急症诊疗和必需的择期诊疗项目外,暂停诊疗活动,不进行预约。
2、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持身份证、居民健康卡或就诊卡(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实名就诊,并提供手机号码等准确信息。 3、需来院诊疗的患者可预约近3天的号源。
4、预约电话:0375-5067079
5、预约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二、就诊须知
1、来院就诊患者及陪诊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在医院入口处进行信息比对查询,并测量体温,请有序排队,间隔1米以上。
2、有发热(体温≥37.3℃)和(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以及信息比对异常的人员请主动到预检分诊点进行筛查,按照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3、所有就诊患者不允许直接进入病房就诊。
4、所有进入门诊楼的人员均需在门诊入口处测量体温,询问旅行史、接触史等,请您积极配合。
5、所有就诊患者及陪诊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请放入指定黄色医疗垃圾箱内。
6、为避免交叉感染,就诊时请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每位患者限1名陪诊人员。
7、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提倡预约诊疗,使用自助机挂号、缴费、打印报告和手机支付。如需排队,请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8、请在预检分诊和就诊时如实告知您的症状和流行病学史。隐瞒信息,可能耽误病情诊治甚至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承担责任。
住院诊疗
1、拟住院患者请先至门诊就诊,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住院证后,就诊患者直接到指定病区护士站办理住院手续。
2、疫情期间住院患者谢绝探视,仅限1名陪护人员并固定,各病区护士站为住院患者配发专用陪护证。
3、住院患者须凭腕带出入病区进行检查等诊疗活动,陪护人员出入病区须携带身份证和陪护证。
4、住院期间,请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主动接受医院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14天内相关流行病学史信息,并自觉配合医院和病区进行健康监测,住院期间当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体温 >37.3℃)、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请主动告知,我院将按照相关规范诊治流程引导就诊。
5、住院诊疗过程中请您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
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健康,
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请您参照以上要求有序就诊,
如给您带来不便,
敬请理解支持!
人民医院服务人民,
让我们众志成城,科学防控,
医患携手,共克时艰,
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