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鲁山县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20年03月05日 07:53来源: 鲁山检察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发布后,鲁山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迅速开展了以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3月3日,鲁山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第一份涉“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专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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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项活动中,鲁山县检察院以山区乡镇为重点,深入山林、果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等方式,发现一些乡镇村庄的果园内架设捕鸟网,丝网及地面上残留一些鸟类尸体,这种行为对野生鸟类造成了严重伤害,破坏了野生鸟类的生存环境。鲁山县检察院立即调查取证,并针对果园内张网捕鸟的情况,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果树种植园内张网捕鸟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在专项活动下一阶段工作中,鲁山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单位的联系,对辖区野生动物饲养、农贸市场及餐饮饭店等场所进行联合专项巡查,重点防控野生动物繁育、猎捕、交易、食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在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严格监管,监督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惩治和预防违法行为,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合力。日前,鲁山县检察院已对王某某非法狩猎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调查,将适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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