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需要上交的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中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等。
2.报名时需上交的证明材料,体现以下内容:
(1)无任何行政处分;
(2)在编正式教师,学历与选聘岗位和现任教学学科一致并从事本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3)实绩证明要求:
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历史学科教师近三年至少有两年任九年级学科教学;所在单位的学科组中招成绩或个人中招成绩在全县前12名(17、18年为前10名)以内。
高中教师:近三年至少有一年任高三年级学科教学。
3.按照公告要求,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当场退还。
4.报名的有关手续、材料须一次性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5.各高中、局直学校报名者相关证明及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他中学加盖中心校公章。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