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2年08月13日 20:57来源: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8月11日,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案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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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田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在施工过程中,田某不慎踩空从墙上坠落,将李某绊倒摔下,导致李某肋骨骨折,双方就赔偿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海会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细节,研究证据材料,迅速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和突破口,对被告释法明理,耐心向其讲解原告主张的每一项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讲明调解和判决的不同影响以及守信的重要性和失信带来的不良后果。最终,原、被告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提高司法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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