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正是气温高、湿度大、风力小、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差,空气质量污染严重时期,为有效应对高湿静稳天气,降低全县污染物浓度,鲁山县环保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管控应对高湿静稳天气。
一是严格工业污染管控,实施错时生产。对污染处理建设不到位、运行不正常造成污染严重、存在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实施停产整治。
二是严格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对涉VOCs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达标排放。涉VOCs排放的印刷、包装、汽修(喷烤漆工序)、制造(调漆、喷刷漆、烘烤等涉 VOCs排放工序)等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每天8时至18时实施停产,生产错时到其他时段进行。
四是对监控数据超标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实施停产整治。
五是要求砖瓦行业推迟出砖时间,破碎工段错时生产。
六是执法检查同时采取日查、夜查、晨查等方式,并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对统计出存在的问题,当日解决到位,确保应急管控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