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鲁山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李绍伦带领单位相关人员到磙子营乡实地察看、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在磙子营乡主管副乡长朱崇刚及石岭总支书记张群生的陪同下,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涉及森林面积较大的魏冲村和里沟村,对入山检查站、各村森林防火物资、应急分队建设和护林员每天巡查情况进行现场察看和督导。
检查组对该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认清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山区片各村设入山检查站,加大灭火物资、装备投入力度,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做好各项台帐汇总上报,配齐护林员、巡山人员、禁止一切火源入山。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出动宣传车、刷标语、利用各村广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重要性。三是强化火情处置,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搞好日常巡察、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四是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护林防火资金投入,配齐装装备物资,确保全乡森林防火零火情。
该乡主管领导表示,一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时刻紧绷“森林防火之弦”,详细记录进出人员及车辆信息,密切关注山林动态,加强野外火源监测,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守住森林防火这道防线,坚决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让防疫战线的工作人员、让人民群众无后顾之忧。
据了解,当前,鲁山县正处于抗击新型病毒肺炎的非常时期,持续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正值森林防火的关健期,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2020】1号文件要求,鲁山县司法局作为成员单位,第一时间通过微信、信息、电话等方式向分包的磙子营乡转发和传达鲁护防指【2020】1号文件精神和《森林防火督导内容》,要求该乡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切实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出现任何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