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根据省、市纪委通知精神,各执纪办公室采取谈话措施,除了要严格审批程序,也要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县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集中学习县纪委监委发出的疫情防控期间采取谈话措施的有关要求,并围绕“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个关键环节,制定疫情期间开展谈话工作的应急预案,确保做好疫情期间谈话安全工作。
谈话前摸清情况,稳控风险。谈话前除了落细落实谈话对象“六必知”工作要求外,还要做好谈话对象疫情风险预判,按照市纪委《关于认证落实豫纪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的通知》执行,填写《谈话对象疫情防控调查表》、《接送人员风险评估表》和《看护人员风险评估表》,重点对谈话对象的疫情接触史和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摸排和筛选,明确是否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毒患者等情况以及身体是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对符合走读式谈话条件和防疫工作要求的,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安全预案。
谈话中明确流程,压实责任。开展“走读式”和“一般性”谈话都必须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省、市纪委疫情期间有关要求等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好谈话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谈话人员、安全员等直接责任人,做好谈话室内防护措施,把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抓,切实履行职能,尽到责任,确保谈话工作依纪依法依规安全文明进行。
谈话后做好收尾,消除隐患。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填写《谈话对象交接单》,做好“手递手”交接工作,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谈话结束后7天内,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与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或者其关系密切的成年亲属联系沟通,告知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密切关注对象身体及情绪变化,积极帮助谈话对象尽快卸下包袱、稳定情绪、恢复状态,回归正常工作生活。
“把疫情防控与谈话安全有效结合,严格围绕“三个环节”,做好谈话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有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高延超对室内成员讲道。( 县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 高延超 张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