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惠民”政策,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1、补贴人员:凡在我县境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补贴对象:本次补贴指2021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购买并签订合同的商品房。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间)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凡在2021年11月1日至11月20 日(含当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1年11月2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为提高办事效率,契税缴纳采取网上缴纳和现场缴纳两种方式: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ythclient/mh.html纳税人登录注册后,按照操作流程自行申报缴纳,通过本方式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2.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办事效率,在城区7个置业公司售房中心设立网上缴纳契税受理点,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办理。
网上缴纳特别提醒: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请提前注册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绑定本人银行卡。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纳税人可携带资料进行现场缴纳。2.纳税人需携带有足够余额的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簿☆.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四、契税补贴资金发放
1.在网上办理的,缴纳契税后,需要到县不动产登记局窗口申报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申报,视同放弃补贴。2.在现场办理的,由税务部门征收契税时收齐补贴资料,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人不需要再去窗口申报补贴。3.县不动产登记局在收到材料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五、疫情防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请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办理。七、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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