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报融媒记者常洪涛
5月19日,鲁山县文广旅局下发了全县文旅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
通知称,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按50%限流向市民开放;旅游景区、景点按75%限流有序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戏室、营业性演出、剧本杀、密室逃脱、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按50%限流向市民开放。
以上各类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场所人员实行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等制度,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经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