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
深入驻所检察室督促检查检察室
规范化建设工作
7月10日下午,烈日炎炎,鲁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与主管副检察长爨跃新再次深入驻看守所检察室,检查指导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自2014年被高检院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以来,对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今年,高检院对驻所检察室进行新一届的申报评定,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取得了更进一步的成效。
今年以来,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向驻所检察室倾斜支持。闻延菲检察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到驻所检察室实地查看规范化建设情况。7月10日下午,闻延菲检察长再次到驻所检察室督促检查,在听取了驻所检察室的工作汇报后,他实地查看了检察室办公区各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各类日志账表,深入监区了解各个监室在押人员数量及监室的通风、降温、洗浴设施等情况,在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查看了饭菜质量及厨房卫生状况。随后,闻延菲检察长与驻所干警、看守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对驻所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做好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此次检察室等级评定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驻所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在软、硬件建设、完成工作任务、规范制度等方面有更大的提升;二是加强监督配合,驻所检察室要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的同时,与看守所要多沟通,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三是时值盛夏酷暑,在押人员数量较多,要做好监区、监室的通风降温,规范在押人员伙食费、卫生费使用,切实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日前,我院驻所检察室已经顺利通过河南省检察院评定验收并被推荐至高检院申报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
图 文:执检局
编 辑:魏鹏程
审 核:曹利亚 宋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