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食药监局召开全县药店危化用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推进会

2017年10月11日 10:52来源: 鲁山食药

    10月10日,县食药监局在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县零售药店危化用品销售实名登记推进会。县食药监局分管领导王慧娟和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县零售药店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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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零售药店危化用品销售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下一步工作注意事项,对危化用品实名登记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建议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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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购买危化用品,购买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并经药店查验后方可购买。销售经营单位要建立专门台账,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品种、数量、用途等,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分管领导王慧娟在推进会上指出,为了保障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出现危化用品安全事件,根据目前面临的安全形势,经我县多部门协调,要求药店对购买高锰酸钾、过氧化氢、乙醇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人进行实名登记。药店工作人员核实购买人身份、进行登记询问,是为了保障购买人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希望药店工作人员对购买危化用品的人士多做解释,配合药店做好危化用品实名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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