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加速我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鲁山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征集公安机关管辖的废弃矿山集中整治违法犯罪线索。
一、受理举报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的: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违法犯罪线索;
(二)涉矿黑恶势力犯罪违法犯罪线索;
(三)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违法犯罪线索;
(四)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线索;
(五)破坏自然保护地等涉矿山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法
(一)电话举报:
姜警官:13837580110
张警官:15637599107
110或0375—3648255
(二)电子信箱举报:
1575755809@qq.com
(三)直接举报
可直接到鲁山县公安局机动大队(北环路公安局综合业务大楼5楼)或各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的同时,对举报人视情予以奖励。
鲁山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