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伊始,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3月5日,鲁山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自查及配餐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食品贮存及使用、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有效运转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检查了库房内有无过期的食品原(辅)料、添加剂、三防设施是否完善、厨房地面、灶台、顶棚、案板、冰箱、冰柜等卫生状况等情况,并对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进行了严格要求。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检查发现,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总体食品安全状况良好,但个别学校食堂仍存在加工场所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留样不规范、厨房环境较差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悉,此次共检查学校(含幼儿园)共98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3项。
下一步,通过加强学校自查自纠、鲁山县食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全覆盖,进一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县师生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