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形势,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四早”要求,及早发现疫情、排除风险,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7月12日除主城区外所有乡镇,采样时间:14:00-18:00
2022年7月13日主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及城南新区),采样时间:7:00-12:00
二、采样范围及对象
鲁山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原则上各村设置采样点。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附近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或活动地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请全县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积极配合全员核酸要求,提前自行安排好生产生活,主动参加。
(二)采样期间,将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可能会短暂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采样结束即恢复正常秩序,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全员核酸检测期间,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不驻留聚集观看,不拍照、录像,不在网络社交媒体随意转发现场的相关内容,以免误导公众。对恶意传播不实内容和散布谣言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小区、单位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没有身份证的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赋黄码。
(二)检测当日前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或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在闭环管理中的人员、处于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人员(含相关待转运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须及时向村(社区)、小区、单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