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食药监局接到一起投诉举报案件,举报人称在某乡镇的一家KTV消费时发现所饮用的啤酒过期。据举报人透露当时在KTV内要了16瓶易拉罐啤酒,和朋友饮用了8瓶后,突然发现所饮用的啤酒早已过期,啤酒罐体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2月3日,保质期12个月。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该KTV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KTV共有两种过期啤酒,共计117瓶,现场并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对过期啤酒进行了扣押,并依法对该KTV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鲁山县食药监局再一次郑重提醒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无小事,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道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努力巩固和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