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卫生室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鲁山县食药监局集中力量对全县村级卫生室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村卫生室是否取得相关资质证明,是否按证照载明的注册地址、经营方式和范围经营药品;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正规合法,是否存在从无证单位、无资格单位购进药械行为,是否建立药械采购、验收记录,购进票据是否合法有效;药品是否分区域管理,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过期药品等;是否存在擅自使用自配制剂行为。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村卫生室药械购进渠道合法、质量合格,但也有个别卫生室存在卫生状况较差、药品摆放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出,要求其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已检查村卫生室54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通过检查有效规范了村卫生室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下一步,鲁山县食药监局将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为全县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用药用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