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鲁山县餐饮从业人员培训会议召开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店食药监所立即按照培训会上学到的先进经验,全力推进辖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学校上墙公示、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使各项制度有据可循、责任明确。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三是加强原料控制。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并保留信息相关凭证,并要求采购食品必须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四是规范经营管理。要求学校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禁止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其它物质,禁止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畜禽等肉类及其制品。同时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堂接受监督检查、留样管理等环节提出了相关要求。
截至目前,张店食药监所辖区内鲁山县实验中学、张店一小、张店五小、李村小学等5所学校已按照要求将各项制度上墙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以制度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不留死角盲区,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