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转暖,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日益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鲁山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五举措”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属地管理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层层传导监管压力。
二、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督促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件。
三、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严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者,以从业人员健康、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快检和抽检力度,依法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积极预防,强化应急管理
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五、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促使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和质量提升,切实保障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