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笔者在观音寺乡敬老院看到诺大的庭院整洁干净,小菜园内种着各种时令蔬菜,树荫下有的老人们正在健身器上活动身体,有的围坐在石桌旁下象棋,有的则坐在椅子上听着唱戏机播放的戏曲节目,闭着眼睛享受着这份安然…… 安享晚年,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循着飘来的一阵饭菜香,我们径自来到了敬老院的厨房,工作人员正在炒菜,说明来意,工作人员边忙活边给我们介绍说:“今天中午咱们是西红柿炒蛋、青椒炒土豆丝,这是我们的周食谱,每天早餐至少能保证每名老人一个鸡蛋,中午、晚饭两菜一汤,每周至少能吃到三顿肉,为确保食品安全,我们严把食物采购关,并建立有食品留样制度……”
今年以来,鲁山县民政局根据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实施全县特困人员年度复核认定,彻底纠正特困对象“降格”入低保的问题,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通过复核认定,共清退死亡特困人员73人,新增特困对象209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5142人,其中,集中供养693人,分散供养4449人。
为确保救助供养标准落到实处,该局根据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救助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该县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6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9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4200元。城市特困人员611元/月·人,略高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3倍,达到了省、市规定的目标。
该局社救股负责人张盈旗介绍:“我们还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相关条款,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目前,全县共有全自理人员4017人,半自理人员911人,全护理人员214人。并依据其生活自理能力分别给予71元/月·人、142元/月·人、284元/月·人的照料护理补贴。截止6月底,累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607.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鲁山县委宣传部 马路 郑伟伟供稿)